作案当天11时30分许,杨瑞喜在逃跑途中被警方控制。
据了解,6名死者中,有两人在杨瑞喜的“死亡名单”中。
此外,法院还查明,在案发前两日,杨瑞喜曾分别赶往“死亡名单”中涉及的其他人的住处行凶,因故未能得逞。
法院“拒绝”轻判
法院审理后认为,杨瑞喜虽有人格障碍,但其作案时辨认、控制能力存在,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故不能据此对其从轻处罚。对于受害方提出的附带民事诉讼,其中涉及的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因不属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受案范围,法院不予支持。民事赔偿中所提丧葬费诉请,法院根据政府相关最新统计数据依法予以判赔。
近日,法院依法作出一审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