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东莞中级人民法院第二次对今年全市两级法院共计163名被执行人的名称、住址、欠债金额等赖债信息在媒体上予以公开曝光,并对曝光的被执行人高消费行为予以限制。
夫妻赖账1300多万元
此次曝光的“老赖”有135名自然人,欠债总金额为9395.17万元;法人和其他组织有28个,欠债总金额为2663.48万元。在被曝光自然人中,来自东莞寮步的尹仲芬、尹衬乡夫妇赖账金额最多,达到1308.68万元。
2010年,尹仲芬、尹衬香夫妇通过中介公司向卢先生借款530万,但借款后不仅没有按约定偿还本息,也没有支付中介公司财务顾问费近200万元。中介公司和卢先生多次催收无果后,分别申请仲裁并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依法受理上述两宗案件。截止申请执行之日,尹氏夫妇应当偿还借款本金、财务顾问费及相应的利息、违约金等共1300余万元。
在执行过程中,法院多次设法联系尹氏夫妇,但电话无人接听,原址查无此人,无法得知其下落。通过财产调查,发现尹氏夫妇不仅拥有厂房、宿舍等用于对外出租,而且还开设了多家公司。在今年6月份,海威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还由尹仲芬变更为其女儿。法院认为,由此可见尹氏夫妇明明具有一定的履行能力却缺乏诚信、赖债不还,甚至避而不见、转移资金,逃避执行。
“老赖”公司被罚款后仍拒不履行
被曝光企业中,恒安公司成为当之无愧的“赖皮王”。依据广东高院生效判决:恒安公司等应向柳天元支付工程款、垫付款、诉讼费用、迟延履行利息等共计343万余元。接到法院强制执行通知后,恒安公司拒不履行任何义务并报称自己无财产可以履行。
法院通过深入财产调查发现,恒安公司在市建设局有投标保证金80万元及少量银行存款,法院随即将现有款项予以扣划,并多次传唤恒安公司法定代表人陈惠文到庭教育督促,要求其积极配合。
面对着瞒报财产、拒不履行的错误,恒安公司仍然一味纠缠于自己不该承担责任,对法院生效裁判和执行权威置若罔闻。
为此,东莞中级人民法院在今年5月20日的集中执行大行动中,法院当庭决定对瞒报财产、拒不履行义务的恒安公司法定代表人陈惠文罚款十万元,并通过媒体予以公布。
收到处罚通知后的陈惠文虽然态度有所收敛,但在还债问题上却还是顽固不化、消极对待,故东莞中级人民法院决定对恒安公司的赖债信息予以公开曝光。
位于扬州的扬州亚星商用车有限公司和东城的广东恒安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分别以724万和343.93万高居前二,大岭山的东莞晓达模具科技有限公司欠债248.7万排名第三。
法院对付老赖有“新招”
对于这次曝光活动,东莞两级法院除保持原有的集中执行、见证执行、微博曝光、媒体跟踪、悬赏执行、拘留罚款、阻止出境、查控车辆、限制信用等级、限制项目审批、在人民法庭和村(居)委会公告栏张贴名单等措施外,还将尝试启用手机定位老赖位置、将老赖拉入失信黑名单等打击新手段。各法院同时继续公开24小时举报热线电话,欢迎热心群众举报“老赖”的违法动态,监督老赖的高消费行为,督促老赖积极主动履行义务。
自2011年在全省法院首推“曝光+限高”的打击老赖新模式以来,东莞两级法院连续打出“组合拳”,结合集中执行、见证执行、微博直播、微博悬赏等一系列创新举措,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向社会传递诚信守法的“正能量”,全力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有力推进“法治东莞、平安东莞、信用东莞”建设,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双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