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男子性侵12岁少女 男子强奸12岁女网友并拍裸照 称两情相悦

作者:蔡甸网小编 字体: 发布时间:2013-09-17 15:13:13 来源:蔡甸网

日前台媒报载有关26岁陈姓电器工性侵12岁女网友并强拍裸照,陈姓电器工却辩称不知女童只有12岁,且坚称是两情相悦的社会事件,台湾“卫生福利部保护服务司”昨(16)日表示,依据台湾法律规定,任何人与未满16岁的人发生性行为,不论对方同意与否,都要负刑事责任。UTg蔡甸网 - 蔡甸区第一新闻门户网站

    台湾“卫生福利部保护服务司司长”张秀鸳表示,将续加强青少年身体自主权观念与自我保护意识之初级预防机制,并呼吁民众,如有发生性侵害,可拨打113保护专线或110报案专线,寻求专业人员的协助。UTg蔡甸网 - 蔡甸区第一新闻门户网站

    依据台湾“卫生福利部”统计,性侵害被害人未满18岁者占6成,其中又以12-17岁初高中程度的学生最多,而加害人8成为熟人,其中是网友身份者占5%,台“卫生福利部”表示,未成年的孩子沉溺网络世界中,往往分不清楚真实的世界与虚拟的世界有什么差别,很容易惨遭心怀不轨的网友性侵,父母师长需要协助孩子辨识网络交友的陷阱,教育孩子自我保护,避免憾事发生。若不幸遭到网友性侵害,务必冷静处理,可以拨打“113保护专线”或报警处理,寻求专业人员的协助,并即刻到医院检查伤处,搜集证据,避免遭到更多伤害。UTg蔡甸网 - 蔡甸区第一新闻门户网站

     许多人以为,只要对方没有拒绝,就可以做“爱做的事”,但若对方未满16岁,恐怕已构成“刑法第227条对未成年之性交猥亵罪”,而若是成年人所犯者,更是公诉罪。以本案来说,如果有用强暴、胁迫等手段,甚至可构成“刑法第222条加重强制性交罪”,可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UTg蔡甸网 - 蔡甸区第一新闻门户网站

     许多加害人常利用被害人担心案件曝光,会遭家人责骂或名誉受损而隐忍,于是更加食髓知味,对被害人予取予求,因此性侵害案件一旦被揭露后,往往会发现被害人已遭多次性侵害,或同一名加害人已犯下多起性侵害案件的情形。台湾“卫生福利部”呼吁,民众本身或周遭亲友若遭遇到性侵害,一定要勇敢求助,各地的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会评估被害人的需求,提供所需的庇护安置、陪同报案侦讯、经济扶助、验伤诊疗协助、法律扶助、心理谘商辅导、转学或就学服务等相关保护扶助措施。UTg蔡甸网 - 蔡甸区第一新闻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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