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7日上午,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在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庭公开宣判王书金强奸、故意杀人一案,法院维持一审判决不变,被告人王书金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法院同时认定,1994年石家庄西郊玉米地奸杀案并非王书金所为。
王书金案件始末回顾:
●1994年8月5日 石家庄市西郊孔寨村附近发生一起强奸杀人案。当时的石家庄市郊区公安分局组成“8·5”专案组并将犯罪嫌疑人聂树斌抓获,警方随即宣布破案。
●1995年4月27日 经历一审和二审后,未满21岁的聂树斌,被石家庄市中级法院以强奸罪和故意杀人罪执行死刑。
●2005年1月18日 河南省荥阳警方在当地抓获逃犯王书金。其坦白曾在河北省广平、石家庄等地强奸多名妇女并杀害其中4人,其中一起细节、地点等,与聂树斌奸杀康某案高度一致。至此,聂树斌案也被认为“一案两凶”。
●2005年3月16日 河北省委政法委向媒体承诺,立即成立由省委政法委牵头、省公检法司机关参与的联合调查组调查聂树斌一案,一个月内公布结果。但时至今日,依然没有任何结果。
●2007年4月 邯郸市中级法院一审判处王书金死刑。王书金以“未起诉他在石家庄西郊玉米地的那起奸杀案”为由,向河北省高院提起上诉。
●2007年7月31日 河北省高级法院二审不公开审理了“王书金案”,但至今未判。
●2013年6月25日 王书金案二审在邯郸中院开庭审理。
●2013年7月10日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在邯郸依法继续开庭审理王书金强奸、故意杀人上诉案。
●2013年9月27日,王书金二审被判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