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全市2014名村“两委”班子主要成员的出国(境)证照将上缴统一保管。20日下午,记者从广州市纪委监察局定期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针对“村官”成为腐败的高发区域,市纪委起草制定了《关于加强和规范村“两委”班子主要成员出国(境)管理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并于昨日正式印发实施。
据介绍,该《意见》的出台填补了目前国内“村官”出国(境)法律法规的空白,有助于打破目前“村官”出国(境)管理难的困局。
把“村官”纳入登记备案范围
据市纪委常委、新闻发言人梅河清解释说,该《意见》明确了管理对象范围、登记备案制度、具体操作方式,主要参照现行国家工作人员的具体做法,将村“两委”班子主要成员纳入公安机关出国(境)登记备案范围统一管理。村“两委”班子主要成员办理因公、因私出国(境)证照需提供的相关审批手续,包括填写《出国(境)人员请假审批表》,实行层级请假审批制度。同时参照国家工作人员出国(境)证照管理有关规定,对因公因私出国(境)证照进行区分管理,明确管理部门和工作职责。
《意见》指出,在加强和规范村“两委”班子主要成员出国(境)管理中,组织人事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负有监督管理职责。
“村官”违纪违法案占全市1/4
“目前,‘村官’出国(境)问题,已经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梅河清透露,随着广州新型城市化建设的推进,农村的“三资”管理迫在眉睫,今年农村基层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占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党员干部违法违纪案件的四分之一。“仅物业出租这一块,查处有关党员干部案件之后,指导整改重新签订物业出租合同,就使这个村一年的集体收入上升一个亿。可见,经济发达、城市化进程比较快的农村基层,如果这一块工作不加强,就会诱发巨大的权力寻租,成为腐败的重灾区”。
“以前出国出境比较随意,有一些村干部心存侥幸,进行权力寻租之后,一有风吹草动就外逃,我们查的几个案件都说明这个问题。”梅河清透露,“像冼村原支部书记卢穗耕就是逃到国外去的典型案例”。
非党员“村官”也是监察对象
“村委会是村民自治组织,但村‘两委’干部,特别是党员干部有党纪方面更高的规范要求,即使村干部不是党员,在依法或是委托从事公共事务过程中,也是我们的监察对象,对他们从事公务、公共活动有更高、更严的制度要求”。梅河清指出,加强和规范村“两委”班子主要成员护照管理,有助于打破目前对“村官”出国(境)管理难的困局。
目前,该《意见》已分送市委组织部、市公安局、市外事办、市台办等部门联合会签完毕,并于昨日正式印发实施。“全市共1142条村,村‘两委’主要领导干部有2014人,都纳入管理范畴。”梅河清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