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重庆4月10日电 (黄亚 章莹) 重庆荣昌法院10日通报称,80后青年王某利用网店贩卖淫秽物品,被该院以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2个月,并处罚金千元。
2011年3月,王某在网上注册了一个名为“爱国爱家爱淘宝”的网店。同年3月至2012年4月10日期间,王某在网店上将一批图片、视频以1元至35元不等价格打包出售,并将这批出售的图片和视频存放在QQ邮箱中转站内,期间向他人出售了部分淫秽图片及淫秽视频。2012年4月12日,荣昌警方在王某QQ邮箱中转站内下载了其存放的视频527个,图片27751张。经鉴定,其中有354个视频、1959张图片属淫秽物品。
荣昌法院经审理认为,王某以牟利为目的贩卖淫秽物品,其行为构成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且属情节严重情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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