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蔡甸区有关部门向媒体通报,该区科技和经济信息化局局长等20名区管干部违纪违规,被给予党纪政纪处分。蔡甸区科技和经济信息化局主要负责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典型案件,涉及4名责任人受严处。
湖北日报讯(记者李卫中)昨日,武汉市蔡甸区有关部门向媒体通报,该区科技和经济信息化局局长等20名区管干部违纪违规,被给予党纪政纪处分。蔡甸区科技和经济信息化局主要负责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典型案件,涉及4名责任人受严处。科技和经济信息化局局长、党委副书记刘智龙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党委书记张火平未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给予诫勉问责;纪委书记鄢少泉履行监督责任不力,给予党内警告处分;负责局机关后勤工作的责任人万少刚未正确履行工作职责,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调离工作岗位。蔡甸区委要求全区从这几起典型案件中汲取深刻教训,深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