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我的驾照被扣分了,我连车都没有!”“我明明按规定行驶没有违法,驾照怎么也被扣分了?”不少持证一族可能遭遇过类似不明所以的“冤情”。昨日,武汉市检察机关办理了一起交警大队协警与社会人员内外勾结盗扣他人驾照分数的职务犯罪窝案,为这样的“冤情”给出了答案。4名协警和1名社会人员以受贿罪,1名社会人员以行贿罪被逮捕。
2013年下半年,在汉打工的汉川人李某开始从事代办车辆年审、新车上牌等业务。2014年初,李某结识了同行杨某,得知杨某和蔡甸交警大队违章处理窗口的工作人员比较熟悉,而李某有渠道得到一些驾驶证的记分周期,两人决定,通过交警大队的熟人在持证人本人不到场的情况下,私下扣除快到记分周期的驾驶证里的分数,帮助处理其他车辆违章信息,两人从中获利。杨某介绍蔡甸交警大队违章处理窗口的协警肖某等4人给李某认识,李某承诺每扣除1分,给予杨某、肖某等5人好处费50元。
2014年3月至2016年5月,李某先后多次通过杨某,用手机将驾驶证信息和违章信息发给肖某,肖某等4人违规处理车辆违法信息,私自销掉万余分。李某多次以支付宝、微信转账或给现金的方式,送给杨某、肖某等人共50余万元。2016年5月,交管部门开始实行新规,要求处理违章信息必须扫描驾驶证持有人的二代身份证,李某等人的行为才不得不停止。
2017年4月中旬,蔡甸区检察院反贪局经侦查,将该案移送武汉市检察院审查逮捕。办案检察官经审查认为,李某作为专门帮人代扣驾照分数的“兔子”(社会俗称),利用违章处理系统管理漏洞,给交通大队窗口工作人员财物,涉嫌行贿罪;肖某等窗口工作人员利用其职务便利,收受李某贿赂,涉嫌受贿罪;杨某与肖某等人事先共谋,构成受贿罪的共犯。4月24日,武汉市检察院以涉嫌受贿罪对肖某、杨某等五人,以涉嫌行贿罪对李某决定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