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提出,推进农村生态文明,开展“美丽乡村”创建。蔡甸区充分依据自然条件、资源禀赋、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突出特色、注重实效、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着力打造都市型、城镇型、乡村型美丽乡村。
蔡甸区“都市型”美丽乡村规划是:在东部开发区域,对拆迁还建的村庄,集中建设农民新社区,并切实解决失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实现农民变居民,有序推进农村转移人口市民化。
近年来,有18个农民新社区建成,总面积过400万平方米,集中居住农民达5万余人。
蔡甸区“城镇型”美丽乡村规划是:对紧邻街乡镇集镇的村庄,通过拆小湾、并大湾,促进了小城镇建设。已建成中心村15个,集并村湾70余个,吸纳周边大量农民居住和就业创业。
蔡甸区“乡村型”美丽乡村规划是:对规划范围内永久保留的村庄,尽可能保留村庄原貌和原生态农耕文化,加强环境整治,发展特色产业。永安炉房、索河梅池、?山一致等一批村庄,通过打造村湾环境,发展生态旅游农业、庭院经济及各具特色的农家乐,成为农民安居乐业的美好家园,城市居民望山看水、回忆乡愁的好去处。
2013年,?山街星光村被农业部确定为全国“美丽乡村”创建试点村。2014年,该村以“集中连片、形成规模”原则,依托高湖绿道和通城大道等优势,突出“一线串九珠、九鲤跃龙门”和“水岸乡村 恬园一致”理念,申报了大集“九如鲤”和?山一致等6个村湾列为全市美丽乡村建设项目,积极开展村湾环境整治,实施房屋立面整治及道路、雨污分流、绿化等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
蔡甸区还以中心村和农村新社区建设为重点开展省级宜居村庄创建。共创建省级宜居村庄18个。
启动开展区级美丽乡村创建。在12个街乡镇选择26个村,展开创建试点,积极打造区级美丽乡村示范典型。